各单位:
《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》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。现将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所变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从2016年开始,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,一年评审一次。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5月3日至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,包括教育学、艺术学、军事学(涉密成果除外)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,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。请依据公告要求,参考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》,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。
三、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(名单附后)书面推荐,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。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。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。
四、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,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。但内容不相同、不相近的研究成果,可以申报。
除上述事项外,其他方面与去年要求相同。请有意申报老师及时报送申报材料,于5月22日前报来书面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